内蒙古消费者协会披露了一起令人震惊的事件。在呼和浩特市的一家中药店,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将麻黄根误当作麻黄使用,导致患者安女士遭受人身伤害。这一事件被广泛关注,并依据相关法规,中药店最终赔偿患者安女士1500元。
麻黄根与麻黄,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在中药的药效上却有着巨大的差异。麻黄具有发汗的作用,而麻黄根则有收汗的效果。两者南辕北辙的药效,使得安女士的病情在错误用药后雪上加霜。
事件回溯到2013年5月,安女士因身体不适前往一家中医院就诊。医生检查过后为她开了处方。随后,安女士到附近的一家中药店购买了10付中药,支付购药费500元。在服用第一付药后,安女士的病情并未得到缓解,反而感到不适。更令人担忧的是,当她吃完第二付药后,明显出现了心抖、气短的症状。
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安女士立即前往诊所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她的心脏病加重了。经过诊所的输液和药物治疗,安女士的病情才得到控制。
事后,安女士的家人找到那位开处方的医生询问原因。医生透露可能是中药店配错了药。中药店方面却对此事予以否认。于是,安女士的家人于6月7日前往呼和浩特市消费者协会投诉此事。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对此事展开调查。他们咨询了给安女士看病的医生,并调阅了安女士的处方。经过仔细核对,发现处方中的一味药是麻黄根而非麻黄。随后,消协工作人员将安女士未服完的7付药拿到中医院进行确认,结果证实这些药材确实是麻黄。
面对这一严重失误和确凿的证据,中药店最终承认是他们配错了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中药店赔偿了安女士全部医疗费1500元。这一事件提醒我们,在医疗过程中,每一环节都至关重要,任何疏忽都可能给患者带来不可预测的伤害。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医疗服务时,要增强维权意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来源中国新闻网)
推荐阅读:关于这起事件的详细报道和分析,了解如何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以及如何避免类似的医疗纠纷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