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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查器官移植 医疗机构未审核禁摘健康人器官

  • 生活常识
  • 2025-03-29 12:25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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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卫生厅发布紧急通告,针对未经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审核登记的医疗机构,全面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手术,并严禁摘取健康人体器官。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需依法履行职责,对于非移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擅自进行人体器官移植手术的行为,将进行严厉查处。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对违法的医疗机构、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人,将予以从严从重的处理。对于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器官移植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若构成犯罪,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活体移植方面,山东省明确了严格的审核程序。各移植医院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委员会需建立健全并落实活体移植审核程序,与当地公安部门紧密合作,确保“供受体”身份识别和关系证明材料的真实准确,并能够溯源,坚决杜绝任何器官买卖行为。对于省卫生厅审核不合格的活体移植病例,医院需耐心向患者家属解释,并及时通知补充申报材料。

省卫生厅进一步要求,各市卫生局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组织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的人体器官移植工作进行专项排查。重点督察非器官移植医院是否存在违法开展人体器官移植的情况,必要时可邀请公安机关参与。对于管理存在漏洞的医疗机构,要监督其立即整改;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查处。

值得一提的是,卫生部最近公布了具有人体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名单,山东省有13家医院荣列其中,展现了山东在医疗领域的专业实力和严谨态度。这一举措无疑将为保障人体器官移植的安全性和合法性提供有力支持,为山东省乃至全国的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树立新的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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