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近发布了《关于完善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的意见》,这一意见旨在进一步提升化妆品审评的专业性和公正性。针对技术审批过程中存在争议的产品,将实行专家委员会二次表决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如果审评专家对于某一产品存在分歧,将会组建专业组审评专家委员会进行再次审议,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该《意见》明确了技术审评的流程。审评将以专家投票的方式进行,当超过三分之二的审评专家对产品表示同意时,产品即可通过审评。如果专家对审评产品存在异议,将另行组织专业组审评专家委员会进行审议。为了确保决策更为严谨,专业组审评专家委员会的表决需要超过四分之五的同意,产品方可获得通过。
《意见》对于审评审批工作中的责任追究也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果在审评审批工作中出现差错,且对化妆品市场或消费者造成了严重影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这一规定无疑为审评审批工作设立了更为严格的监管机制,保障了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明确了申请人的权益。对于技术审评意见为“建议不批准”的产品,审评中心将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如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评意见后的20日内提出,并书面说明理由。为了保证审评的公正和透明,审评中心还将组织审评专家对申请人的异议和原产品技术审评意见进行审核。在必要时,申请人甚至可以在审评会议上答辩,这一举措充分尊重了申请人的话语权,为申请人提供了一个表达意见和争取权益的平台。
这一《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化妆品审评审批机制的进一步完善,不仅提升了审评的专业性和公正性,也充分尊重了申请人的权益。这将有助于推动我国化妆品市场的健康发展,保障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