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主角是年仅19岁的菜店售货员小丽(化名),她在与已婚店主发生了一段秘密恋情后,不幸在店主家中喝下农药自杀。这一事件引发了小丽母亲的愤怒,她起诉店主索赔30余万元。
日前,门头沟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开庭审理。虽然店主的代理律师为小丽自杀事件与店主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进行辩护,拒绝赔偿,但这一案件并未当庭判决。
小丽,一个年轻的生命,在店主的居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店主张超(化名)并没有出现在法庭上,只有他的妻子和律师代表他出庭应诉。
据小丽的母亲控诉,小丽在张超的菜店工作期间,被有妇之夫的张超所吸引,两人开始了秘密的恋情。今年6月21日,小丽接到张超的电话后,离家赶往他的住处。不久后却传来小丽喝农药敌敌畏自杀的消息,经抢救无效死亡。警方调查后认定小丽系自杀。
在接受警方调查时,张超承认与小丽是男女朋友关系,并认可小丽在其住处喝农药的事实。他声称当日两人发生争执后,小丽喝了农药,他和妻子将小丽送往医院抢救。
张超的代理人辩称,张超并未实施性骚扰,两人是在工作中相识并相互爱慕。他们强调,尽管张超与小丽之间有争吵,但这并不能成为小丽服药自杀的法律依据,张超不应承担责任。
张超的妻子则表达了她的愤怒和不满。她曾试图告诫小丽,但小丽仍然坚持与张超保持关系。她表示:“小丽的介入使我们的婚姻陷入困境,她和张超的私情让我们争吵不断,生意也受到了影响。让我们赔偿是不可能的。”
由于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择日宣判。这个案件不仅引发了人们对道德的思考,也引发了人们对法律责任和婚恋关系的深刻反思。我们将继续关注此案的后续进展,希望能为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公正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