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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癌晚期患者在医院外自杀 法院判决医院不担责

  • 女性健康
  • 2025-03-29 09:41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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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二中院的一纸判决中,一起关于生命悲剧的纠纷尘埃落定。病人张丽(化名),因癌症晚期带来的无尽痛苦,选择了在医院的某个夜晚悄然离去,留下的伤痛与疑惑让她的家属走上了与医院对峙的道路。近日,法院对此事做出了裁决,医院无需承担责任。

回溯到去年三月的一个夜晚,41岁的张丽走进了这家医院的大门,那时的她已身处肺癌晚期的艰难时刻。不久后的一天晚上,她却在医院门口的天桥上,走向了生命的终点。面对这一突如其来的变故,家属悲痛欲绝,他们觉得医院在管理上存在着疏忽,没有尽到应有的护理职责。家属认为,正是医院的疏忽导致了张丽的离世,于是他们决定起诉医院,索赔近十七万元。

在庭审现场,医院的辩护则带有明确的立场。医院表示已经明确告知病人及家属不得随意离开医院的规定。在他们看来,张丽的离世源于其深思熟虑后的自我决定。并且从她离开医院到最终选择自杀的一系列举动来看,她的状态似乎更为冷静与理性。在此情境下,即便是医院经验丰富的看护人员也难以预见并制止这一行为的发生。

医院的各项规定与管理行为也被摆在明面上。法院了解到的情况显示,医院门口显眼处设有“住院病人请勿外出”的标识,住院病人须知中也明确告知了相关规定。在病人自由活动的时段内,即便病人不在病房内也不被视为异常状况。法院还指出事发时天色昏暗,在这样的情境下要求门卫发现并劝阻一名不在病房内的病人对于医院来说过于苛责。因此法院认为医院已经尽到了应有的职责和管理义务。最终法院做出了公正的裁决,认定医院在此事件中不存在过错和责任。对于这一悲剧的家属而言这无疑是一场打击他们亲属逝去的沉痛记忆的裁决但同时法院的决定也是对现实责任划分的一种明确的解释与解读让我们深思生命、责任与法律之间的复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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