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某药品的广告,一种神奇的疗效如梦幻般映入眼帘:“用药当天便可见效,仅仅三天就会有明显好转,十天后症状消失,服用三个疗程,甚至几十年顽固的老毛病也会神奇地消失无踪。”这三位“患者”的自述仿佛讲述了一段医学传奇,让人不禁对这款药品的“神奇”疗效产生强烈的期待。
在这背后,却是一种违法药品广告的夸大宣传。针对此类现象,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在我省发布绝对化夸大疗效违法广告的七个药品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强制暂停它们在全省范围内的销售。
这七个被暂停销售的药品分别是:美乐力牌磷霉素氨丁三醇颗粒、藏克牌十五味龙胆花丸、降糖宁胶囊、三十六味消渴胶囊、驱风通络、珍珠草牌舒康胶囊以及同仁堂止血颗粒。这些药品的广告宣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尤其是藏克牌十五味龙胆花丸在某报上的广告,利用三个患者的自述形式夸大使用药品的疗效,并且作为非处方药广告,没有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更是对广告审批内容的篡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增强,人们对与健康息息相关的各种问题,如食品安全、医疗保障、医药信息等越来越关注。健康的生活始于对信息的了解。面对众多的健康资讯和药品广告,我们更需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性判断,不盲目相信广告宣传。
此次事件也提醒我们,药品广告应该遵循真实、科学、合法的原则,不得夸大疗效,误导消费者。作为消费者,我们也应该提高警惕,增强对药品广告的鉴别能力。在选购药品时,应了解药品的真实疗效和适用范围,遵循医生的指导,理性消费。也期待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力度,规范药品广告市场,为消费者营造一个透明、公正、健康的药品消费环境。【更多精彩健康资讯请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