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我国将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
8月13日,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这一重要举措标志着我国将全面推行食品营养标签管理制度,对于指导公众合理选择食品、促进膳食营养平衡以及降低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风险具有深远意义。
食品营养标签,作为一种国际普遍采用的向消费者提供规范食品营养信息的有效途径,能够让消费者直观了解食品的营养组分和特征。在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多数国家都已制定食品营养标签标准或法规的背景下,我国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本土居民营养状况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需求,以及食品行业特点,制定了此《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苏志局长指出,我国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调查结果显示,盐、能量摄入偏高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高发的重要原因。而食品标签上的营养信息对于公众作出合理膳食选择至关重要。新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规定,预包装食品应在标签上强制标示4种营养成分和能量(“4+1”)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的百分比。
其中,“4”指的是核心营养素,即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而“1”则是指能量。如果食品配料中含有或生产过程中使用了氢化和(或)部分氢化油脂,应当特别标示反式脂肪(酸)含量。《通则》还对其他营养成分的标示、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消费者更加清晰地了解食品的营养成分,从而做出更加明智的膳食选择。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这也是一个提升产品质量透明度、满足消费者知情权的重要机会。期待在营养标签的指引下,我国居民能够更加关注膳食健康,共同抵御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