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法院公开宣判:家庭式腊肉黑作坊被揭露,五名被告人获刑
昨日下午,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涉及人员包括刘建武、刘建红、巢利、应万检以及刘闯等五人。这起案件揭示了隐藏在民间的腊肉黑作坊的丑陋内幕。
法院审理查明,自2008年10月起,被告人刘建武为牟取非法利益,竟以出租屋为窝点,联合家庭成员及其他被告人,非法制作、销售腌制腊肉。这家所谓的“腊肉工坊”,竟在不具备生产许可证、卫生条件恶劣的情况下运营,令人震惊。
刘建武不仅负责收购病猪、死猪肉和亚硝酸盐等原材料,还将这些不合标准的原料制作成腊肉运往市场销售。而其他被告人则负责清洗、熏烤和包装等工作。截至2009年8月,刘建武共收购病猪、死猪肉达104907公斤,采购金额高达人民币44万余元。更令人担忧的是,这些不合标准的腌制腊肉大量流入市场,销售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这起案件中,巢利和刘闯分别是刘建武的妻子和儿子,刘建红和应万检分别是刘建武的弟弟和弟媳。一家人的生计竟然依赖于这种非法制作和销售腊肉的行为,实在令人痛心。
2009年8月12日,执法部门及时介入,成功捣毁了这个黑作坊,并抓获了五名被告人。经检测,被告腌制的腊肉中亚硝酸盐含量超标,不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随后,被缴获的腌肉已被进行无害化处理。
法院认为,五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终,法院根据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具体作用和情节,分别判处七年至二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这起案件的公开宣判,无疑给那些试图通过非法手段牟取利益的人敲响了警钟。食品安全关乎民众的健康和生命,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这起案件能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共同守护我们的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