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一月十九日发布公告,针对复方盐酸伪缓释胶囊(即新康泰克)等含有类的复方制剂,实施了新的广告监管措施。这些药品作为处方药,只能在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宣传,严禁在大众媒体进行广告宣传或以其他方式向公众推广。
此举的背景是,为了防范这些含类的复方制剂被用于非法制毒活动,国家相关部门早在2012年便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原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和原卫生部联合发文,对单位剂量类药物含量大于30毫克的复方制剂实行处方药管理。随后,原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将新康泰克等六种感冒药明确转为处方药,购买时需凭医生处方。
国家食药总局强调,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需加强对含类复方制剂产品广告的监测。一旦发现违法宣传行为,将依法采取严厉措施,如吊销产品广告批准文号、暂停产品销售等,并将违法广告移交工商机关处理。
对于这类药品的服用,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事项。新康泰克等药物主要针对鼻塞、流涕等症状,并不含有解热镇痛成分,无法缓解发烧、头痛等症状。甲亢、冠心病、心肌梗塞患者应慎用或禁用此类药物,并且应避免与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时使用。
除此之外,服用感冒药期间如配合使用异烟肼,需特别注意肝功能监测。肝肾功能不全、青光眼、高血压、甲亢、前列腺肥大患者以及3岁以下小儿、孕妇在服用感冒药时也应谨慎。针对不同的感冒症状,应选用不同的药物,避免重复给药。
对于消费者而言,了解这些知识至关重要。在选择感冒药时,应当根据自身的症状和身体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药品,并严格按照医生的指导使用。对于药品的广告宣传,消费者也应保持警惕,避免被不实宣传误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加大审查力度,以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今后,公众在用药方面需更加谨慎,遵循医嘱,确保用药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