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索尼与流行巨星迈克尔·杰克逊在音乐版权的征途上携手并进。时光回溯到那个风起云涌的年份——1995年,索尼与杰克逊共同孕育了“索尼/ATV音乐出版公司”这一合资企业,双方各持50%的股权。这一合作不仅仅是商业上的联姻,更是音乐传奇与现实交响的乐章。通过此合作,索尼间接获得了杰克逊音乐版权的一部分控制权,其范畴不仅涵盖了杰克逊的个人杰作,还包括Sly and the Family Stone等第三方艺人的经典曲库。
而到了2012年,索尼/ATV与杰克逊遗产委员会达成了一项全球性的协议,负责管理其个人音乐公司Mijac的曲库。Mijac犹如一座丰富的宝库,珍藏着杰克逊独唱生涯的全部歌曲版权,以及猫王、阿瑞沙·富兰克林等传奇艺人的作品版权。这一合作无疑是索尼在音乐版权领域的一次重要布局。
时光流转至2025年,一场关于版权的诉讼和解为这段历史再添一笔。索尼为此支付了6000万美元的版权费,进一步巩固了与杰克逊遗产相关的音乐版权权益。除了杰克逊生前巡演未退的票款得以通过索尼的渠道得以解决外,还有其纪录片《就是这样》的版权收益等也均通过索尼的渠道实现了商业化。这些交易不仅展现了索尼对于音乐版权的运营,也凸显了其在版权市场中的强大影响力。
回首索尼与杰克逊的合作历程,可谓是一场跨越时空的商业与音乐联姻的传奇。通过合资企业以及一系列的后续协议,索尼不仅长期持有并管理着杰克逊50%的音乐版权权益,更为整个音乐产业树立了一个关于版权管理与运营的典范。如今,每当人们提及索尼与杰克逊的名字时,都会联想到这段音乐与商业的佳话,成为流传后世的经典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