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荧屏上出现的过度娱乐化现象,其根源深植于哲学思维之中。这一现象的成因固然复杂,但在创作层面,却可追溯到二元对立、非此即彼的单向思维。过去,我们曾简单地将文艺从属于政治,以政治思维取代审美思维;如今,面对市场经济,又误将文艺笼统地从属于经济,以利润思维取代审美思维。这种极端的思维方式导致片面追求收视率,从而陷入过度娱乐化的漩涡。
在创作实践中,过度娱乐化的表现多种多样。从忽视观众娱乐快感乃至说教化的极端,到以视听感官的娱乐刺激冲淡乃至取代精神美感的极端;从展示“人性恶的”和“窥人隐私”为能事的极端,到逆向拆卸、解构、颠覆传统经典以吸引眼球的极端。这些做法都有悖于“提高民族素质和塑造高尚人格”的社会责任。
过度娱乐化还源于对观赏性的片面认识和盲目追求。观赏性确实是唯物史观和接受美学的重要内容,但不应与创作美学范畴的思想性、艺术性相混淆。思想性、艺术性是作品内在的品质,而观赏性则是观众的一种接受效应,是因人而异的变量。应主要在接受美学范畴内解决观赏性的问题,一方面要净化观赏环境,另一方面提高观众的鉴赏修养。
收视率与收视质量之间的界限也被混淆。虽然收视率值得关注,但目前的抽样统计方法尚缺乏代表性和权威性。某些节目虽然收视率很高,但收视质量却不高。例如某些电视选秀栏目,虽然收视率很高,但只给青少年观众带来生理上的刺激感,缺乏真正的思维启迪和艺术美感。
针对上述问题,昨日,“限娱令”正式发布。据新华网报道,广电总局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的文件,提出从2012年1月1日起,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提高新闻类节目的播出量,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这一举措有望为荧屏注入新的活力,引导观众走向更高质量的娱乐体验。
“过度娱乐化”现象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从哲学思维上根除这一问题,才是治本之道。我们期待在相关政策的引导下,荧屏上的节目能够更加多样化、高质量,为观众带来真正的艺术美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