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工学院202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规,结合厦门工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厦门工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培养高素质的人才。
第二章 学院简况
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院校。其前身是由福建金帝集团与华侨大学联合创办的独立学院——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经过多年的发展,学校积累了丰富的教育资源和经验,于2015年成功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位于福建省厦门市集美文教区,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现设有多个教学单位和本科专业,涵盖六大学科门类。在办学过程中,学校坚持改革创新发展,积极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出独特的办学特色。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厦门工学院设立招生委员会,由主管校长、副校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统一领导学院的招生工作,并研究决定招生的重大事宜。学院设立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招生批次
厦门工学院2020年的招生计划已经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将由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布。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的优势资源,根据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产业结构和人才需求,构建多学科相配套的专业体系。
学院注重电子、电气、土木、建筑、机械、材料、计算机等工科类学科群的发展,适度发展经、管、文、艺类专业。学院致力于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学习选择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章程的目的是为考生提供清晰的招生信息,帮生了解厦门工学院的招生政策和程序。希望所有考生能够充分准备,积极报考,实现自己的大学梦想。
也欢迎广大考生和家长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共同推动厦门工学院的发展。
来源:厦门工学院
本文结束,祝愿所有考生前程似锦,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