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最低工资调整至1300元,全省平均工资增幅达18.6%
自今年三月开始执行的新政策,源自省人社厅对于经济、物价及用工状况的深思熟虑。
信息时报讯,随着记者黄艳与通讯员粤仁宣的报道,昨日下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宣布一项重要消息。由于全省GDP增长12.8%,近期物价上涨较快,以及广东面临的缺工率达到11%,广东省决定调整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调整,相应地提高了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全省被划分为四个档次。
广州作为第一档次,其最低工资标准被设定为1300元,相较于之前的1100元,上涨了200元,这一增幅达到18.2%。这一决策旨在更好地满足广大劳动者的生活需求,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社厅厅长欧真志在发布会上详细解释了此次工资调整的细节。他强调,这次调整的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幅度适中,全省平均提高18.6%。调整后,大部分地区的最低工资水平已经达到或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40%。这不仅反映了广东省经济发展的实力,也是对劳动者价值的认可和尊重。
《通知》规定,调整后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均分为四个档次。各个地区的工资标准根据其经济发展状况进行划分,以更好地满足各地的实际需求。这不仅体现了公平原则,也保证了政策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随着最低工资的调整,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提高,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这一举措是省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体现了广东省对民生问题的关注和重视。
此次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是广东省基于全省经济发展、物价上涨和用工状况的综合考虑而做出的决策。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对广东省经济发展成果的分享。希望通过这一政策,能够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广东省的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