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生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全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全面实现网上化
近日,从辽宁省卫生厅传来喜讯,截至去年12月,辽宁省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含国有企业医疗机构)全面实现了药品网上采购,仅有绥中县一所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尚未加入。这一改革举措使得药品采购更加透明、规范,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
据了解,辽宁省自去年1月开始实施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以来,通过“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平台”建立了日统计制度。这一制度对未能及时参与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或采购金额较少的单位进行及时督导,确保药品采购工作的顺利进行。省卫生厅还开展了针对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网上采购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医疗机构进行抽检,以进一步保障药品质量和采购流程的规范性。
值得一提的是,辽宁省卫生厅还积极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针对部分生产企业委托的经营企业无法直接向医疗机构配送药品的情况,该省组织专人集中受理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医疗机构之间的转配送事宜,使得药品配送渠道更加顺畅高效。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药品供应的效率,也为医疗机构和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
据统计,截至目前,辽宁省网上采购药品的总额已经达到了惊人的125亿元。按照中标价格与国家发改委和省物价局规定的最高零售价相比,平均降幅达到了惊人的35.34%。这一数字不仅彰显了辽宁省药品采购网上化的成果,也体现了该省在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负担方面的决心和成果。
辽宁省在医疗卫生领域的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果,特别是在药品采购网上化方面走在了前列。这一举措不仅提高了药品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还为患者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利益,值得其他省份学习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