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的无常中,一起医学悲剧震撼人心。这是一起误诊导致的生命消逝案件,一个被误诊为肺癌的患者姚凤柏,在肺切除手术台上失去了生命。令人痛心的是,事后检查发现,被切除的肺部并无癌细胞。如今,姚凤柏的妻儿将这场悲剧的会诊医生推上了被告席,成为北京市首例此类案件。
回溯到去年春天,姚凤柏出现了咳嗽、咽痛和胸闷的症状。在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后,被诊断为“左肺占位”。不久后,一个令人震惊的消息传来,他被确诊为左肺中心型肺癌。在医生的建议下,他接受了左全肺切除术。
术后的情景并不乐观。姚凤柏的妻子回忆,术后医生李康表示患者状态良好,并保证一年内不会复发。仅仅手术后不久,姚凤柏便出现了血压下降和胸痛的症状。更令家属震惊的是,主刀医生李康此时已经离开了医院。经过全力抢救,姚凤柏仍不幸离世,死因诊断为“心功能衰竭”。更令人痛心的是,病理检查证实手术切除物没有癌细胞。
患方认为,医生李康在未充分了解患者病情的情况下,实施了肺叶全切除手术。他们指出,根据《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胸科医院在接到牡丹江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会诊邀请时,应依法审查邀请方的资质和医疗条件。胸科医院和李康未能履行这些义务,导致姚凤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医疗救治条件的医院接受了手术。
被告医生李康在接受会诊邀请时,不仅向患者索要巨额“劳务费”,而且不顾自身是否能胜任手术,非法实施手术。术后,他未履行观察义务,甚至在患者出现危急重症时擅离职守,最终导致患者死亡。患方要求两被告赔偿83.6万余元。
目前,此案已在通州法院开庭。庭审中,胸科医院和李康认为自己不是本案的适合当事人。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医疗和法律的深思。如此漠视生命的医生,是否还值得人们的尊重和继续行医的资格?相关部门不应只关注医院的利益损失,而应出台相关法律保障患者的权益,确保每一位患者都能得到尊重和安全的医疗救治。这不仅是为姚凤柏家人讨回公道,更是为了所有患者的生命安全发出呼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