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一个重大连续犯罪案的坐标人物
白宝山,一个名字,在中国刑侦史上留下了深深的烙印。出生于1958年11月6日的他,祖籍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曾是北京市石景山区的一名普通男子。他的命运却因一连串的不幸事件而发生了扭曲。
一、早年家庭破碎与自尊受挫
白宝山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父亲早逝,母亲改嫁。在继父的家中,他未能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反而因缺乏归属感而性格孤僻。学校中的他,因没有亲生父亲而遭受同学的嘲笑,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最终,他选择了辍学,开始打零工以维持生活。
二、犯罪之路与狱中的仇恨
1976年,白宝山被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录用为装卸工。在实弹射击训练中,他展现出了惊人的射击天赋,并沉迷于射击运动。1983年,他因盗窃罪被判刑4年。在狱中,因狱友的举报而被加刑,共服刑15年。长期的铁窗生活让他对社会产生了深深的仇恨。
三、出狱后的报复行动
1991年,白宝山被注销北京户口,押送新疆劳改农场继续服刑。出狱后,生活的不如意让他产生了报复警察等不良心理。1996年3月31日,他在一家电厂打晕哨兵,抢走了一支半自动枪支。以此为武器,他多次作案,杀死五名警察、打伤八人。
随后,白宝山从北京转到新疆继续作案。他先后获得三支枪支,包括当时最先进的制式武器81式自动。他在新疆打死无辜群众共15人,人民币140多万元。他的犯罪手段之残忍、性质之恶劣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所罕见,被列为“1997中国刑侦第一案”、“世界刑侦第三案”。
四、逃亡与被捕
在逃亡过程中,白宝山带着情人谢宗芬前往新疆,并继续持枪作案。他利用火车站安检的漏洞,成功将抢来的枪支藏过安检。1997年9月5日,他在北京的家中被捕。
五、审判与执行死刑
经过严格的审判程序,白宝山被判处死刑。1998年4月,他在新疆被执行死刑。
白宝山案件不仅仅是一起普通的犯罪案件,它更是中国刑侦史上的一个重要坐标。这个案件揭示了犯罪者的心理历程和作案手段,也引发了社会对犯罪预防、司法公正等问题的深入思考。白宝山的人生轨迹虽然扭曲,但他的故事却给社会留下了深刻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