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怀孕后,面临疾病困扰时,用药问题往往成为她们心中的一道难题。她们担忧药物会对胎儿产生影响,甚至导致胎儿畸形。实际上并非在整个孕期用药都会对胎儿造成危险。
胚胎的各个器官发育时间不同,因此致畸的易感期也存在差异。例如,中枢神经系统的致畸易感期在受精后的15-55天,心脏为20-40天,眼睛为24-39天,四肢为24-46天,外生殖器为36-56天。当妊娠时间超过3个月,即胎儿各器官已经形成后,他们对药物等外界环境的致畸影响抵抗力会增强。这并不意味着在妊娠12周后就可以随意用药,因为某些药物仍然可能影响器官的功能,如导致耳聋、肾功能减退等。孕妇在用药前必须谨慎咨询医生。
值得一提的是,药物的致畸作用也受到一些条件的影响。有些药物不易通过胎盘屏障,即使透过的量也不大,不一定达到有害的致畸浓度。还有一些药物虽然透过的量较大,但并不一定对胎儿有害。例如,庆大霉素在妊娠早期并不引起致畸作用,但在妊娠后期可能会对胎儿的听力产生影响。孕妇在用药时必须充分了解药物的特点和可能的风险。
为了确保母婴的安全,我们建议在妊娠期尤其是前三个月内尽量减少用药或避免用药。如果疾病对母婴造成不利影响而不进行治疗,同样也会带来风险。孕妇在用药时必须遵循医生的建议,既要积极治疗,又要谨慎用药,避免盲目忌医禁药。在医生的指导和建议下,选择最安全、最有效的药物,以保障母婴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