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所提及的问题,特别是在司法实践中,二审法院对于一审程序中存在的超审限现象以及刑事二审发回重审的审限问题,往往会有其特定的处理方式和判断依据。
在(2020)更高法知民终159号案件中,一审审理时间超过了法定的审理期限,但这一超审限的问题并不构成改判或发回重审的法定事由。这一裁定体现了二审法院对于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之间的区分,即超审限主要是一个程序问题,但并未直接影响案件的实体处理。
对于刑事二审中,如果出现一审有遗漏的情况,二审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改判或发回重审的决定。如果遗漏的情节对案件结果有实质性的影响,那么二审法院可能会选择发回重审,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但如果遗漏的情节并不影响案件的基本事实认定和判决结果,那么二审法院可能会选择直接改判。
在二审开庭时,如果对方提出超过上诉期的问题,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如果确实存在超过上诉期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但这也并不意味着案件就必然会被发回重审或者改判。
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二审法院在处理上诉案件时都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在这个过程中,法院的判决会受到法律的严格约束,同时也会充分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各方面的因素。对于每一个具体的案件,都需要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并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