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玲的税务纠纷再生波澜:是否会继续上诉?
近日,备受关注的林志玲税务纠纷案有了新进展。据香港媒体报道,台湾知名模特林志玲被指控在92至94年期间未缴纳个人综合所得税(综所税),台湾税局要求她补税并罚款819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80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最近做出判决,裁定林志玲需缴纳684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50万)的税款。
面对这一判决,林志玲及其团队感到意外和失望。由于林志玲目前身处外地,未能出庭应诉,她的母亲和律师代表她表达了对此次判决的强烈不满。市民们对于未能亲眼见到林志玲出庭也感到失望。
林志玲的母亲吴慈美在接受采访时惊讶地表示:“我们感到非常困惑和失望。林志玲一直诚实地申报所得税,对于需要补缴这么多税款的说法,我们实在无法接受。”她表示,林志玲将会上诉,并与律师商量后续行动。
据了解,林志玲的年收入约为7000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1500万元)。税局认为她在92年至94年期间的综合所得税申报不实,但她认为自己的是“执行业务所得”,依法可以享受一些扣除额度。税局则认为她是受雇于凯渥公司,只能按照薪资所得进行扣除。至于罚款部分,法官认为林志玲并非刻意漏税,因此判决不用缴纳该部分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林志玲因身在外地未能出庭,让许多想一睹她风采的市民感到遗憾。她的律师在听到判决结果后,表情失望并转身离去,没有回应现场媒体的询问。
这场税务纠纷对于林志玲的事业和形象无疑带来了一定的影响。面对判决结果,她是否会选择上诉,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我们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并希望双方能够和解,为这场纷争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我们也期待林志玲能够尽快回应公众的关切,给大家一个明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