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财政局联手,对就业创业补贴政策进行了全面优化调整。这次调整不仅涉及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还有创业补贴等方面。这一系列新政旨在更好地支持初创企业,鼓励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重点群体就业,同时也支持劳动者通过多渠道灵活就业。
用人单位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方面,新的补贴标准以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基数据实补贴,最高不超过上年度平均工资。明确规定了补贴期限,对于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小微企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新旧政策之间的衔接也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政策过渡的平稳有序。
在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方面,新的补贴标准按照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的三分之二给予补贴,每人每月最高不超过500元。对于就业困难人员,其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与用人单位招用社保补贴期限等可以累计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对于高校毕业生,其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此次政策调整还涵盖了创业补贴政策。新的“创业补贴”政策将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政策合并实施。创办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创业实体的,补贴6000元;创办小微企业的,补贴12000元。对于符合创业带动就业条件的,每个岗位还可获得2000元的额外补贴,创业补贴总额累计不超过3万元。新政策还扩大了申领人员的范围,包括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旨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这些新的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将于2022年4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25日。对于广大劳动者和创业者来说,这无疑是一场福音。新政的出台将为青岛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促进就业创业的良性发展。
这次新政的调整更加灵活、多样,更加侧重于对初创企业、就业困难人员及重点群体的支持。相信在政策的引导下,青岛市将迎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创业热潮,为市民带来更多的福祉。这也标志着青岛市在促进就业创业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为打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