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报道,犯罪心理学专家罗大华教授在接受采访时,针对广西合浦发生的悲剧事件发出警示。作为中国政法大学犯罪心理学研究中心主任,罗教授也是中国犯罪心理学、法律心理学的奠基人之一。他深刻指出,精神病患者的社会危害性不可小觑。根据中国的《刑法》,精神病患者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但当他们行为对社会造成损害时,并不负刑事责任。严格来说,精神病患者的暴力行为不应被称作犯罪,而应被视为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
当前,中国有众多精神病患者,其危害社会的问题并非孤例,而是具有相当的普遍性。罗教授强调,这一问题若未得到社会足够的重视,可能会对社会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在预防精神病人危害社会方面,罗教授提出了两大建议。家庭的作用至关重要。精神病患者的亲属和监护人应做好全面的看护工作,因为许多精神病患者在不发病时与常人无异,一旦发病,其表现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完善康复医院的建设,为患者提供集中的疗养环境。
罗教授也表达了他的担忧。目前最大的问题在于住院费用的承担。据统计,中国六成精神病患者来自农村,大多数患者缺乏医疗保障,长期的治疗费用成为他们面临的巨大负担。许多患者因无法承担费用而不得不终止住院治疗。罗教授强调:“预防精神病患者危害社会,关乎整个社会的安全,社会应当承担起这个责任。”
回想起4月12日下午4时许发生的惨剧,广西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镇几名小学生放学回家途中遭遇一名持刀男子的袭击,导致一名二年级小学生和一名老年路人丧生,另有5名民众受伤。这一事件再次凸显了精神病患者对社会安全的潜在威胁。人们必须认识到,除了家庭监护人的责任外,全社会的支持和关注同样至关重要。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