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梦)近日,卫生部发布《血液透析室建设与管理指南》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次征求意见稿对血透室的设置管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旨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根据征求意见稿的规定,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设立血透室。二级以上的医院,如开设肾病内科的,可设置血透室。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经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考核同意后也可设置,但必须具备独立处理肾病内科专业常见疾病以及急慢性透析并发症的能力,同时拥有综合抢救能力。
针对乙肝患者,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应分区、分机器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护理人员也应相对固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肾内科主任王梅教授对此解释,血液透析治疗模式的特点以及终末期肾脏病患者免疫功能的下降,使得接受透析治疗患者的乙肝病毒及丙肝病毒感染率远高于普通人群。对乙肝病人进行隔离透析治疗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
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医院感染控制的重要性,要求血透室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监测制度,包括环境卫生学和感染病例监测。一旦发现严重隐患,应立即停止收治患者,并将现有患者转出。王梅教授指出,严格执行感染控制措施能大大降低血透室经血源等途径传播疾病的风险,医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防止医院感染的相关规定。
此次征求意见稿还详细规定了血透室应具备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等条件。血透室应配备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护人员,每名护士负责操作及观察的患者数量也有明确限制。征求意见稿还强调了透析用水和透析液的质量要求及其定期检测制度,以确保患者的透析治疗安全有效。
这份征求意见稿旨在提高血透室的管理水平,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国的血液透析治疗将会更加规范、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