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报道,记者丁文杰报道,近日媒体曝光了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一种出厂价仅为15.5元的癌症辅助药物芦笋片,在湖南湘雅二医院的销售价格竟然高达213元!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促使湖南省物价部门迅速展开调查。
湖南省物价局副巡视员郭志球在通报会上严肃表示,芦笋片在湖南挂网销售的行为属于违规操作。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目前正在深入调查之中。
据了解,芦笋片系由四川川大华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家生产。该药品在2004年便进入了湖南省医保目录。湖南省物价局在2006年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为该药品制定了最高零售价为160元/盒。在2007年,随着药品生产地物价部门提供的新价格信息,这个最高零售价调整为了213元/盒。
郭志球介绍,由于芦笋片是独家生产,且只供应医院,没有市场零售药店的销售价格作为参考,湖南省物价局在今年参考了周边省份的实际执行中标价格,初步确定了该药品的投标报价指导价格为136元/盒。
他进一步指出,按照相关规定,药品要进入国家公立医院销售必须经历严格的招投标程序。芦笋片从未参与湖南省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因此在湖南公立医院销售属于违规行为。目前,该药品以185.22元/盒的价格出现在招投标平台直接挂网采购,这一行为同样违规。湖南省物价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彻查到底,追究是谁将这一价格“挂”到了平台上。
郭志球坦言,对于芦笋片这类只供应医院临床使用、不供药店销售且价格较高的药品,将是他们下一步监管的重点。他也承认,药品销售环节存在的暴利现象反映出药品价格监管的难度之大、任务之艰巨。湖南物价部门在药品价格核定问题上存在把关不严、信息收集不全以及工作不够细致的问题,他们将积极改正,并加强对药品价格监管的力度,以保障民众用药的公平与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