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端午节的脚步日渐临近,粽子的香气弥漫在空气中,浓浓的节日氛围也随之而来。在这个团聚的时刻,我们不仅要与家人共度欢乐时光,更要品尝美味佳肴。为确保广大市民在端午节期间享受到安全、美味的粽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特别行动,展开了一场端午食品专项监督抽检。
本次抽检行动如火如荼,覆盖了全国各大城市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食品店等多个场所。检验项目更是严苛,包括过氧化值、重金属、食品添加剂以及微生物等多项指标。经过严格的抽检流程,共检测了434批次的粽子产品,涉及99家生产企业,令人欣慰的是,所有产品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端午节期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温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需要格外留意。在购买粽子时,一定要选择正规可靠的渠道,并保存相应的购物凭证。要仔细查看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等是否齐全。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
在保存粽子时,要按照标签所示的方式妥善保存,并按照标示的食用方法食用。对于散装粽子,建议适量购买,避免长时间存放导致变质。生熟粽子要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在室温下存放时间不宜超过2小时。
在烹制粽子时,要确保煮熟煮透。熟透的粽子在加热时,要确保中心温度达到75摄氏度及以上,且不应重复加热超过一次。
在食用粽子前,要彻底清洗双手,并避免食用馅料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如果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发现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以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也要记得适量食用粽子,避免过量,尤其是在睡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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