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这座以水为魂的城市,自古以来便与水有着不解之缘。河网密布,港汊纵横,湖泊如明珠般散落其间,为其增添了无尽的韵味。为了守护这些天然宝藏,绍兴正在书写一个全新的篇章——全面推行“湖长制”。
今年8月起,绍兴市对3300多个湖(库)实行了“湖长制”,每一个湖泊都有了专属的守护者。这一制度的推行,是对绍兴水资源的深度管理和保护,是对湖泊功能的最大化发挥,更是对饮用水源地安全的坚决保障。
在绍兴,“湖长制”并非空中楼阁,而是实实在在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按照河长制的组织体系,绍兴建立了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各级党委、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行政区域的总湖长,对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负总责。重点湖(库)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由市领导亲自担任市级湖长,市级相关部门作为湖长的坚强后盾。这样的组织架构,确保了湖泊管理的全面性和高效性。
“湖长制”的工作机制,则是借鉴并参考《绍兴市河长工作规则(试行)》,同时结合湖泊的特点,进行了精细化的设计。五大工作机制——湖长巡河、信息公开、例会报告、协调治理、考核问责,共同构成了“湖长制”的骨架。在这一机制的指导下,各级湖长对湖(库)实行“一湖一策”精准化管理,旨在实现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的总体目标。
在这一新篇章中,湖长不仅要承担湖泊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等基本任务,还要在岸线管护、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执法等方面发力。他们的目标,不仅在于最大限度地发挥湖泊调蓄河流水量、减轻河流行洪压力的功能性作用,更在于提升和改善河流水质,让湖泊的水更清、岸更绿、景更美。
这项全新的“湖长制”,是绍兴对水资源保护的深度探索,也是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实践。在绍兴这片热土上,人与湖泊共融共治,共同绘制一幅美丽的生态画卷。这不仅是对绍兴人民的承诺,更是对自然生态的尊重和保护。这一新篇章的开启,标志着绍兴在水资源保护和管理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也预示着更加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