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一月电,记者熊润频报道——近日,安徽省卫生厅发布重要文件,针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服务进行严格规范。文件明确指出,只有二级(含二级)以上的综合医院才有资格设立血液透析室,这一举措旨在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据统计,安徽省内目前有超过百家医疗机构提供血液透析服务,其中包括三级医院29家,二级医院104家,一级医院9家。这些机构共配备了1417台血液透析机,拥有医生379名,护理人员1141名。每月平均约有8万人次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由于过去对医疗机构血液透析管理的规定不够明确,一些基层医院在运营血液透析服务时存在操作不规范的问题,甚至购买了透析机就开展服务,导致安徽的霍山、安庆、寿县等地相继发生血透病人感染丙肝的事件。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安徽省卫生厅制定并实施了《安徽省血液透析管理规范(试行)》。该规范对于开展血液透析的医院的资质、人员资质做出了具体规定。血透室不仅需要配备足够数量的医护人员,这些医护人员还需要经过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至少6个月的透析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除了人员和资质的要求,该规范对于血透室的分区、设备器材、透析用水和透析液也给出了明确的标准和要求。规范还强调,血液透析室必须建立患者的登记和病历管理制度,以便更好地追踪和管理患者的治疗情况。
目前,安徽省正在举办全省血液透析等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培训班,所有从事血液透析的专业人员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明才能继续从事相关工作。安徽省卫生厅还将对全省的血透室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于不符合规范的血透室将坚决关闭,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这一系列的举措旨在让安徽省的血液透析服务更加规范、安全,为需要接受血液透析治疗的患者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