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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将垫付72小时内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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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3-27 21:28
  • 来源:www.datai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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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从财政部新闻办公室获悉,由财政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安部、卫生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于日前正式出台。该《办法》旨在确保交通事故受害者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得到救助。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当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时,医疗机构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临床诊疗指南》对伤者进行抢救。对于生命处于危急状态或虽生命体征平稳但如不采取措施会导致生命危险、残疾、器官功能障碍、病程明显延长的伤者,医疗机构会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所产生的费用即为抢救费用。这些费用将按照事故发生地的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核算。

值得一提的是,该《办法》明确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一般垫付标准。受害人在接受抢救的72小时内,救助基金将垫付其抢救费用。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受害人的抢救时间超过72小时,医疗机构需要书面说明理由,以证明继续抢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这样一来,不仅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救助基金的有效使用。

在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的流程方面,当需要救助基金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收到相关通知和申请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垫付要求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将迅速将相关费用划入医疗机构的账户,以确保受害人能够及时得到救治。

此项《办法》的出台,无疑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一道重要的保障线。它不仅规范了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也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体现了国家对人民生命安全的关心和重视。该《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将为保障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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