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医疗美容纠纷的上诉案件,并作出了维持一审判决的裁定。据裁定内容显示,消费者与医疗美容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包含“血液净化”医疗服务的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根据裁定结果,该医疗美容机构的三位股东将按照其出资范围各自返还消费者治疗款项,具体金额分别为16万元、12.5万元和21.5万元。
这一判决表明法院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进一步加强了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和维权力度。
该案的起因是一名女性消费者参加了一家医疗美容机构举办的讲座。据该机构声称,他们的“血能动力疗程”可以通过将患者的血液抽出,经过特殊机器设备的“净化”和“排毒”,然后再导入患者体内,以实现美容和保健的效果。这一宣传吸引了消费者的兴趣,她购买了该机构所提供的治疗方案,并支付了总计84.2万元的费用。
然而,经过接受所有治疗后,消费者并没有感到身体有所改善,反而出现了一些不适症状。随后,消费者了解到这种“血液净化”疗法并未经过相关审批,被认为是非法项目。因此,消费者要求该机构退还全部治疗款。
基于这些情况,消费者提起了诉讼,并最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得胜诉。法院维持了一审裁决,认定消费者与医疗美容机构签订的合同无效。根据法院的裁定决定,该机构的三位股东需按照其出资范围各自返还消费者治疗款项,分别为16万元、12.5万元和21.5万元。
但是,原秀丽医美的三位股东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他们辩称他们使用的治疗方法并没有直接处理血液,因此不能算作是"血液疗法",也不应参考"卫生部通知"。因此,他们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将案件提交给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
然而,在经过上述案件的调查审理之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秀丽医美违反了规定,以获取利润为目的从事违规执业行为,严重危害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并存在明显的主观过错。因此,该机构应当承担起返还款项的责任。
在二审阶段,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原秀丽医美的上诉申请,维持了一审的判决结果。这意味着,根据法院的裁决决定,秀丽医美的三位股东仍需要按照其出资范围各自返还消费者治疗款项,分别为16万元、12.5万元和21.5万元。
这个二审判决进一步确认了原审法院对于秀丽医美的违规行为的认定,并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它也传递了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监管力度不容忽视,强调了保障公众健康和权益的重要性。
打胎网希望此次判决能够起到警示作用,促使医疗美容行业规范经营,加强监管,以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并推动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