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已被确定为国家中心城市的分别有北京、上海、广州、重庆、天津、成都、西安、武汉、郑州,全国正式提出申请竞争剩余1个名额的城市有12个,分别是深圳、南京、沈阳、大连、青岛、福州、厦门、杭州、长沙、石家庄、苏州、合肥。
国家中心城市是中国城镇体系规划设置的最高层级,最早在2005年由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依据《城市规划法》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时提出。
国家中心城市是指居于国家战略要津、肩负国家使命、引领区域发展、参与国际竞争、代表国家形象的现代化大都市。国家中心城市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具有重要影响。
中心城市建设除了关注自身功能提升以外,还需要充分加强与周边城市区域的优势互补和协同发展,推进区域人口、产业、交通、生态、公共服务、市场要素和体制机制一体化对接。